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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部署春运公交工作报告
建设部副部长 仇保兴


同志们:

   2005年春节即将来临,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春运高峰。为了让全国人民欢度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根据今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总结往年春运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工作,确保安全顺利地完成今年的春运任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的调度工作

   春运期间,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结合春运工作的特点和客流变化规律,认真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对客流骤增、气候变化等突发情况要有应急措施,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地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组织、调度工作,安排充足的运力和油料等生产物资,保证春运期间城市公共交通的有序运转。要继续发挥大中型公交企业在城市客运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挖掘运输潜力,合理调配车辆,提高运输效率。要协调好各方面的运力和各种交通方式,重点组织好火车站、码头、机场等乘客较为集中的场所的调度和集散工作,确保乘客及时疏散。

   二、要强化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乘车秩序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作为首要大事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一是要在春运前对所有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包括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地铁、轻轨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方面的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及时对所有城市公共交通,特别是地铁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安全防灾设施、设备的齐全、有效;三是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春运安全保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实抓好落实;四是要在全体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中广泛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五是严禁酒后和疲劳驾驶车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要密切配合公安、武警及相关交通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公交、地铁沿线和车站、码头的治安工作,集中力量查堵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乘坐车、船、地铁的行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地进行。

   与此同时,在春运期间各地要认真做好公交车辆和人员的卫生防疫工作。要保证城市公共交通卫生设施、设备的齐全、有效;对地铁车辆、车站的环控通风设施要定期消毒,确保车辆和车站的卫生和新鲜空气的流通。对所有的公共交通车辆,包括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地铁、轻轨等车辆执行严格的消毒制度,坚持定期清洗消毒。

   三、整顿规范城市公共交通市场,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的营运环境

   各地要结合春运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94号)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清理整顿工作。各地要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市长负责制,对针对影响行业稳定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落实两通知精神,确保行业稳定。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实行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三证的通知》(建城[2004]231号)的规定,对城市出租汽车核发统一的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同时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春运期间,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专项治理工作,从严查处、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活动。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价格部门按照国办发[2004]81号文件的要求,取消出租汽车的运管费、客管费,对在城区运营的出租汽车不得收取客运附加费;春运期间要严肃查处各种针对公交车辆、出租车的乱收费、乱检测、乱罚款行为。要严格审查各类参与春运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资格,严禁不合格的企业和人员参与春运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要会同公安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8号)精神,按照“公交优先”原则,结合“畅通工程”的实施,充分挖掘现有道路的通行能力,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的经营环境,提高公交车辆运营效率;要充分考虑到出租汽车的营运服务特点,合理增加设置停靠站点,方便出租汽车上下客。

   四、开展文明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在公交系统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树立“乘客至上,热情服务”的思想,结合各地开展的优质服务竞赛以及“创建青年文明号”、“创建精神文明示范窗口”等活动,广泛开展规范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利用各种媒体和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春运期间涌现出来的好人新事,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同时各地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服务态度恶劣的从业人员,要严肃处理。春运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找出差距。并将2005年城市公共交通春运工作总结于3月15日前上报建设部。

   同志们,一年一度的春运是对我们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一次大检验。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职业道德,优质文明的服务,圆满完成今年春运的各项任务。

   最后,我代表建设部向全国城市公交系统的职工及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