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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公路客运价格调整进行听证
王向华 董婷婷
  
  车票价格调整关系到我们每个出行者的利益。因近年来燃油价格上涨、车辆更新投资增大、人均工资费用增长等原因,造成公路客运成本大幅上升,那么目前的客运价格是否合理?节假日春运期间客运价格是否需要浮动?针对这些问题,4月15日,陕西省物价局召集由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等社会各方组成的42名代表,对陕西省省交通厅提出的《陕西省公路客运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公路客运调价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据了解,本次调价方案,一是调整陕西省公路客运基价。根据客运成本变动情况,结合陕西省实际,参照毗邻省区的现行客运价格水平,建议将陕西省的客运座席基本运价调整到0.08元/人·公里,客运卧铺基本运价调整到0.16元/人·公里。据测算,客运运价调整后(不含价格上浮因素)比现行客运基价约提高16%,远低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人均城镇生活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期增幅分别为68%、255%、157%),年提价额约1.9亿元,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提高约0.084个百分点,对群众生活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二是建议实行节假日客运票价浮动政策。在“五一”、“十一”黄金周及春运期间,对陕西省公路客运运价(不包括客运附加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过路过桥费等)实行上浮20%。上浮后给旅客带来的负担水平,比调整后的平均运价提高约0.03%元/人·公里。

  节假日客运票价是否浮动成为质询焦点

  听证会上,代表们踊跃发言,大家对适度调整陕西省公路客运价格表示理解,但对节假日客运票价是否应该浮动争议颇大,成为本次听证会上代表们论证质询焦点。

  经营方代表称,由于公路运输的季节性和一定时段的不均衡性影响,使现有运力难以满足黄金周及春运期间客流爆发性增长的需求,实行节假日客运票价浮动政策,可以“削峰分流”客源,既可解决春节期间客流单向和车辆空驶的问题,制止超员超载的安全隐患,也可解决节假日加班延长作业时间、服务成本加大的问题。

  消费者则认为,节假日期间运输成本和管理费用增加的同时,经营者的客流量及收入也随之增加,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削峰分流”不太现实,因为春节是国家法定假日,也是大多数人返家探亲的日子,不可能提前或推后;同时,若运价作了调整,节假日票价再上浮就有重复收费嫌疑。

  此外,听证代表们还就调价方案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一是公路客运的消费主体多是工薪层、农民工及学生等,收入不高,因此运价上涨要有度,应充分考虑到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二是听证会不能“凡听必涨”,不能将油价上涨的幅度转嫁于消费者,政府也应拿出措施,如实行政府燃油补贴;三是不能将客运车辆甩客、倒卖乘客等作为涨价的理由,不能将服务水平与上座率的提高与票价上涨划等号;四是应将2%的旅客伤害保险金适当增加,以便更多地保护消费者利益;五是可对公路客运票价实行地区差价,如对涉及省际线路调价幅度加大,省内线路幅度减小等。

  陕西省公路客运成本现状究竟如何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陕西省公路客运经营情况,合理确定陕西省公路客运的价格水平,省物价局对陕西省全省18家客运企业的成本及有关资料进行了重点调查及分析。

  据悉,截至2004年底,陕西省公路总里程已达52720公里,营运线路4356条,其中跨省线路613条,跨市(区)线路944条,市(区)内线路2799条,现有营运班线客车共计1.74万辆,一直执行1993年基本运价未实行浮动价格。

  据调查,现行运价与运输价值已不相适应,运价与成本的矛盾越来越突出。1993年的平均客运单位成本为0.077元/人·公里,2004年已上升为0.129元/人·公里,增长了68%,而运价未发生变化;受物价等因素的影响,燃油费用在总成本中所占比重从1993年到2004年增长了11.28个百分点,工资费用增长3.51个百分点。由于成本不断上升,造成18家客运企业运价与单位成本的不相适应,给企业带来的损益由盈利4442.24万元到亏损2125.05万元。按现行运价水平测算的全省年客运总收入为21.58亿元,总成本为21.25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盈利0.33亿元,平均到全省1.74万辆营运客车中,每辆车仅盈利1897元,盈利水平较低。

  另外,黄金周期间客运平均单位成本2002年至2004年增长了16.94%,比年平均单位成本高出9.02%到20.83%;春运期间客运平均单位成本2002年至2004年每人每公里增长了18.75%,比年平均单位成本高出14.29%到19.63%。运价与成本的矛盾不仅影响客运企业的经营效益和规模,还制约着整个客运行业的发展,以致影响到群众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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