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与未来,客车仍是人们出行和旅游最广泛采用的交通工具。据有关资料显示,2005年到2010年,保守预计中国公路的客运总量将达到1200亿人次。面对如此庞大的运送旅客任务,旅客营运部门的第一要素是尽最大努力确保旅客安全。
客车良好的性能源于先进的设计理念成功的捷径在于汲取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因为,谁能把过去所积累的经验教训变为对未来市场有科学的前瞻性,谁就能在明天的竞争中抢占先机。从这个意义来说,汽车作为"经典"的工业产品就必须要坚持不断创新,而客车作为旅客的交通运输工具就必须更加重视"以人为本"。
以前的客车都是在卡车底盘上改制出来的,它的缺点是"刚重有余,而柔韧和灵活性不足",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第一辆setra车型(S8)问世,客车才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由于全承载技术及其相关技术的进步,促使豪华客车的形象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它的最大特点是,全承载车身允许随意安装各种现代化的先进设施,以改进、提高行车安全性,舒适性。
舒适性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因为乘客需求是一切技术发展的核心,这个概念强调客舱环境设计,不论车外的强度如何,车内必须保持舒适状态,同时也要非常重视座椅的舒适性和车辆的低噪音与振动。
安全性方面则强调采用主动式和被动式的措施:改进客车主动性安全的关键要素是驾驶员。当今很多新技术的应用也帮助提高客车的主动安全性;被动性安全的设施是一个由乘客舱、座椅和乘客安全带组成的整体系统,其保护功能是由这个整体系统中的各部件的综合作用来保证的。ECER66、ECER80和其他规范都有具体的定义和标准。如乘客的生存空间等。
也正是因为"以人为本"和"乘客需求是一切技术发展核心"的设计理念促进了客车业的不断进步。
经济发展使人们更加注重生命安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程度提高,人们在解决了温饱和衣食住等问题后,"行"的问题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出行中旅客的生命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和政府的重视,人们更加注重生命质量,更加珍视生命了。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思想充分体现了国家已经越来越重视人们的生命权。如以生命权和道路权来比较,生命权高于道路权,这种对生命权的重视,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去年,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获得广泛的关注和积极的评价。其中,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这就否定了原来在12个城市试点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否定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如果在道路上违反交通规则,被机动车撞了,自己负责"的法规条文。新实施的法律规定,即使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无责任,也要给予赔偿。制定新条文的法律专家解释的理由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道路上相撞,后者是会发生身体伤害的一方,也就是处于弱者的一方,以生命权和道路权来比较,生命权高于道路权。
安全性高能有效降低经营"后成本"
众所周知,安全风险是公路运输经营过程中最大的风险,如何有效地避免(尤其是群死群伤等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从主观角度来说,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对行车速度、操作方法、车辆的保养等方面严格要求保障行车安全,增强主动安全系数,但客车的被动安全往往显得更重要,以防在高速行驶中遇到的不测,可以大大降低客户经营的"后成本"风险。
根据调查,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加大对客车伤亡事故的赔付。深圳市规定,客车事故死亡一人赔付80万元,北京地区赔付50万元,浙江地区赔付30万元等。赔付标准的提高,增加了客运企业的风险。客车安全性能不好造成重大的恶性伤亡事故,不仅给客运企业带来重创,也给管理者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在客车制造业的历史上,车辆的安全、环保、节能等特性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重视。中国客车业的发展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受到全世界的瞩目。中国客车业要能更好他服务国人并走向世界就必须高度重视车辆安全性能,围绕安全性和舒适性不断创新,使车辆的经典元素和时尚元素达到最佳匹配,创造出中国客车制造业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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