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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湖北省物价局透露:从12月1日起,湖北省部分城市开始销售和使用的车用乙醇汽油市场零售价格,与同标号普通汽油执行同一价格水平,并随普通汽油价格变化相应调整。车用乙醇汽油可不加添加剂,其销售价格不得再加每升0.07元的添加剂价格。
为加强对车用乙醇汽油销售价格的管理,湖北省物价局按照原国家计委有关文件及《湖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办法》规定,昨日向湖北全省物价系统及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下发车用乙醇汽油销售价格通知。
据了解,当前乙醇汽油销售价格标准为:90号3.95元/升、93号4.15元/升、97号4.40元/升。
通知还要求各地物价部门要积极了解车用乙醇汽油的价格执行情况和市场销售情况,密切关注市场动向,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湖北省物价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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