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出台强制汽车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数据,随着汽车保有量大幅攀升,报废汽车数量也逐年上升。2011年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亿辆,汽车报废量超过400万辆,预计2020年报废量将超过1400万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问题日益突出。
2001年,我国就颁布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标志着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2006年,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曾联合发布《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但由于缺乏强制执行手段,至今,汽车报废回收市场混乱、技术落后、监管滞后等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在2013中国汽车回收利用国际论坛上,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高东升向媒体介绍称,《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入2013年工信部的立法计划当中,条件成熟情况下将公开征收意见,预计最快年内出台。
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据了解,该办法将从源头加强汽车产品有害物质的管控,鼓励车企开展生态设计,产品在设计生产阶段,充分考虑产品保费后的可拆解和易拆解性,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质少的材料。除《汽车产品有害物质豁免清单》外,M1类、N1类汽车新车型的均质材料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0.1%,铬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0.01%。
《管理办法》分阶段提出汽车产品可回收利用率的指标要求,确保法规施行之日起,M1类、N1类汽车新车型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0%,其中可再利用率达到80%。两年内,M1类、N1类汽车新车型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5%,可再利用率不低于85%。
此外,车企在新车型获得《公告》或进口许可6个月内,发布拆解指导手册,并在拆解指导手册中说明汽车主要零部件的材料使用信息。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雷文补充介绍到,《管理办法》中的重要一点是把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及可回收利用率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制度管理。这意味着,今后企业为新车上公告目录时,必须满足有害物限制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标准。工信部也将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汽车产品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开展初始审查和汽车产品审核。
汽车制造商将成为责任方
从源头控制污染污染的方法将汽车产品限制有害物质及可回收利用率纳入到车辆生产企业,以及产品的公告制度来进行管理,也就是说把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作为汽车产品进入市场的一个前置条件,制造商要承担起制造和回收的双重职责。
在汽车工业相对成熟的国家,汽车制造商及环保部门日益重视废旧汽车的回收,并正在形成一个诱人的新兴产业。汽车制造商对报废汽车回收业格外“青睐”,除了回收零部件再造利润丰厚外,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各国环保政策的约束。在日本、欧洲、美国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 报废汽车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管理都严格。除了对回收拆解企业进行门槛的规定外,还要求制造商担负起对汽车的报废回收负责。因此制造商做研发时就必须考虑产品的可回收利用性,以保证上万个零部件都易于再生循环使用。目前欧洲出售的所有车型均满足可再利用性的型式认证要求。
拟定配套实施细则
《管理办法》参考了国外先进经验,拟定了与之配套的具体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管理办法》中的原则进行解释和具体化,并对没有规定的某些事项作出补充。而为了让《管理办法》更加切实可行,工信部分别就技术可行性、替代成本、管理成本等关键问题,充分听取了国内外车企和可言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广泛共识。
现阶段汽车再制造业发展情况不乐观,公众对再制造业的认知程度也不高,《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再制造业降低成本,促进这一行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中国汽车产品可回收利用率,有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突破绿色壁垒。
- 工信部公布锂电行业半年成绩单:总投资4900亿元,产量110GWh
- 工信部发布重要通知 关于GB 30510-2018等四项标准整改确认
- 国五禁售!工信部公示7月1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的柴油车
- 工信部发通知,汽车能源消耗量数据将纳入财税优惠申报系统
- 汽车生产企业注意了!工信部:汽车企业11月15日前自查“保持准入”
- 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 工信部扶持新能源汽车放“大招”!放宽准入门槛 推动市场销量高增长
- 工信部就《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听取意见
- 135款客车上榜、东风超龙传统动力排名第一!工信部发布第334批新车公示
- 新增三项强制标准!工信部发文加强电动客车安全管理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官宣!四部委:2020年新能源客车补贴不退坡,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04-23]
- 联防联控!国务院印发《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01-30]
- 2018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出炉 过渡期按照0.7倍补贴[02-13]
- 工信部发布第13批免购置税新能源汽车目录[10-31]
- 关于举办“2017上海国际客车展及相关准入标准系列学术论坛”的通知[06-13]
- 2380款新能源客车拟被暂停公告 涉及109家企业 [06-26]
- 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新检验标准7月1日起实施[06-13]
- 2017年第五批新能源汽车推荐车型目录发布 309款车型上榜[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