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20年底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 充电桩10万个
从2017年起,广州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将100%推广使用纯电动汽车,至2020年底广州将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同时,为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需求,到2020年广州全市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将达10万个。近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就《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下称《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中提出,广州将加强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鼓励出租、共享汽车(分时租赁)、环卫、物流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采购公务车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根据《方案》的推广目标,到2018年底,广州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累计达10万辆以上。其中,广州将从2017年起,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100%推广使用纯电动汽车,至2020年底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方面,广州将鼓励出租、共享汽车(分时租赁)、环卫、物流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车采购前置审核管理,每年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的车辆,在满足工作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在鼓励个人消费者使用方面,《方案》则计划通过降低产品价格、提升续航里程、降低运维费用、完善充电网络,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2017-2018年全市约新增新能源私人用车(乘用车)5万辆。到2020年全市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2万辆。
支持私人消费者建设自用充电桩
在充电基础设施的配套方面,《方案》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划。到2018年底,全市力争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7万个,基本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需求。到2020年,全市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10万个。
对此,《方案》中要求,广州将制定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放宽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建设。同时,出台既有住宅小区业主在固定车位自建充电桩申报流程,支持私人消费者建设自用充电桩,推动新建住宅停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配件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条件的车位不低于30%。
同时,《方案》也明确,广州将进一步完善、规范汽车租赁行业管理,鼓励租赁领域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选择南沙、番禺、黄埔等有条件的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共享试点工作,在条件允许的区域,在停车、充电、公务出行等方面予以支持,进一步完善公众出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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