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违规客车面临"毙命"

  针对有些企业生产、使用违规卧铺客车的行为,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和交通部决定,开始对卧铺客车的生产、使用和管理进行整顿。
  三部委联合签发的文件指出:“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卧铺客车,国家经贸委不予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于列入《公告》的产品,国家经贸委将实施生产一致性考核制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另行通知。一经发现违规产品,国家经贸委即将该产品从《公告》或《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取消,情节严重的,将该企业从《公告》或《目录》中除名。”这将是对违规生产企业最严厉的打击。
  文件同时规定,公安部门要严把注册、检验关,对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及年检的卧铺客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核对,对不符合规定的卧铺客车,不允许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或者检验手续。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卧铺客车,不得批准其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业务,并及时函告国家经贸委和公安部。
  文件要求:“卧铺客车生产、改装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违规卧铺客车,并进行自查、自纠,将违规的车型报国家经贸委;所生产的卧铺客车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卧铺客车技术条件》(GB/TI6887--1997)。”并规定:“对于在用卧铺客车已经设置车顶行李架的,必须立即拆除,对于没有下置行李舱的卧铺客车,允许按核定客车人数每人20公斤随身行李限制放在车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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