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将于2002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将于2002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具体内容,现刊登乘用车的分类和文字解释。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布新的汽车分类,并定于2002年3月1日起替代原有国标予以正式实施。新标准参照国际惯例,汽车分类由现行的载货汽车、客车、轿车三大类,改为以乘用车、商用车两大类为主。
我国现行的汽车分类标准按阿拉伯数字将车型分为6类,即广为人知的货车(代号1)、越野车(代号2)、客车(代号6)、轿车(代号7)等。老标准在实际应用中产生了许多问题,造成一系列矛盾。比如,国内长期广泛使用“轿车”的概念,但在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中从来没有“轿车”的定义。在实际管理中,各部门按照自己的理解,分别将不同种类的车型划归“轿车”,产生了各个部门所涵盖的“轿车”品牌差异很大的问题。新标准取消了“几字头车”的概念,统一了社会各部门对车型的不同分类,按用途划分车型,既能满足汽车工业界的需求,又为车辆管理部门管理机动车辆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新标准主要将汽车分为乘用车(9座以下客车)、商用车辆两大类。它将作为通用性分类标准,除了用于统计分类外,还将用于牌照管理及保险、银行等汽车信贷管理,以及国家制订产业政策、进行行业管理的依据。
参与制订新法规的专家认为,车辆术语标准的修订,除为标准的使用和车辆的管理带来方便外,最重要的是带来人们思维和社会观念的变革。新标准对乘用车、商用车概念的引入,推翻了把轿车作为奢侈品的传统意识。“轿车”将还原乘用车的本质意义,为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乘用车分类及定义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是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乘用车按照车身、车顶、座位、车门、车窗结构或数量的不同,分为以下11类。
普通乘用车车身为封闭式,侧窗中柱有或无。车顶(顶盖)为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后座椅可折叠或移动,以形成装载空间。车门为2个或4个侧门,可有一后开启门。
活顶乘用车车身为具有固定侧围框架的可开启式。车顶(顶盖)为硬顶或软顶,至少有两个位置:封闭、开启或拆除。可开启式车身可以通过使用一个或数个硬顶部件和/或合拢软顶将开启的车身关闭。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车门2个或4个侧门。车窗4个或4个以上侧窗。
高级乘用车车身为封闭式,前后座之间可以设有隔板,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后排座椅前可安装折叠式座椅。车门4个或6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车窗6个或6个以上侧窗。
小型乘用车车身为封闭式,通常后部空间较小。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座位2个或2个以上,至少一排。车门2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车窗2个或2个以上侧窗。
敞篷车车身为可开启式。车顶(顶盖)可为软顶或硬顶,至少有两个位置:第一个位置遮覆车身,第二个位置车顶卷收或可拆除。座位2个或2个以上,至少一排。车门2个或2个以上侧窗。
仓背乘用车车身为封闭式,侧窗中柱可有可无。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后座椅可折叠或移动,以形成装载空间。车门2个或4个侧门,车身后部有一仓门。
旅行车车身为封闭式,车尾外形按可提供较大的内部空间设计。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座位4个或4个以上,至少两排。座椅的一排或多排可拆除,或装有向前翻倒的座椅靠背,以提供装载平台。车门2个或4个侧门,并有一后开启门。车窗4个或4个以上侧窗。
多用途乘用车上述7种车辆以外的,只有单一车室载运乘客及其行李或物品的乘用车。但是,如果这种车辆同时具有下列两个条件,则不属于乘用车而属于货车。
一是除驾驶员以外的座位数超过6个;只要车辆具有可使用的座椅安装点,就应算座位存在。
二是P—(M+N×68)>N×68式中P—最大高驻地总质量;M—整车整备质量与1位驾驶员质量之和;N—除驾驶员以外的座位数。
短头乘用车一种乘用车,它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后,并且方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内。
越野乘用车在其设计上所有车轮同时驱动(包括一个驱动轴可以脱开的车辆),或其几何特性(接近角、离去角、纵向通过角、最小离地间隙)、技术特性(驱动轴数、差速锁止机构或其他型式机构)和它的性能(爬坡度)允许在非道路上行驶的一种乘用车。
专用乘用车运载乘员或物品并完成特定功能的乘用车,它具备完成特定功能所需的特殊车和/或装备。例如:旅居车、防弹车、救护车、殡仪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