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坠河死七人 司机被判六年刑
融安讯 造成客车坠河7人死亡、27人不同程度受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司机漆某,最近被广西融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责令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肖某等15人经济损失15万多元。
去年9月24日2时20分,漆某驾驶一辆中巴客车由融安县大坡乡开往长安镇方向,途径该乡18公里+300路段时,与一车牌号为桂G—2015的东风大卡车相会,由于漆某对路况估计
不足,采取措施不当,加上客车严重超载18人,在两车发生轻微刮擦后,中巴客车翻入46米深的河道,当即造成车上5名乘客当场死亡,两人在送往县人民医院途中,因抢救无效死亡,其余27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经过该县交警大队以及司法机关历时一年多的调查取证后,融安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漆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作出了上述批判决。(刘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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