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向社会资本开放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的所有投资领域。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吴桂英近日称,这一举措旨在加快放开北京社会投资领域,为社会投资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据悉,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北京所有投资领域将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此间,最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地方垄断色彩比较浓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领域和经营性社会事业领域,北京已经有了明确的开放态度。 吴桂英表示,“尤其要打破地区、所有制、内外资界限和行业垄断,开放公共交通、轨道交通、收费公路、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基础设施领域和文教卫生体育等经营性社会事业领域,积极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制。” 据了解,放开社会投资领域还只是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之一。除此以外,北京市计委还将放开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除了“享受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等收费减免缓优惠政策的项目;不通过公开招标或拍卖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等两类项目外,对非政府投资建设的限制类项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在北京市审批权限内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区县,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计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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