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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部"农村客运网络化示范工程"全面启动
 
                  曹驰宇

  为全面推进农村客运健康快速发展,近日,交通部发出《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和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程的通知》,明确了今后发展农村客运的具体目标,对如何加快发展农村客运进行了部署,确定了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的地区,这标志着交通部“农村客运网络化示范工程”全面启动。

  交通部要求,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发展农村客运的各项工作,推动全国农村客运快速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发展农村客运的主要目标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运输服务为前提,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需要为出发点,推行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提高农村客运抗风险能力,最终实现村村通班车。

  交通部对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做了具体部署:一、大力推行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在具备条件的省和地区,经营农村客运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鼓励专业运输企业坚持“车头向下”。二、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大力开发和推广适合农村客运实际的新型客车投入营运,严禁货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从事客运。三、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加快农村客运站场设施建设。四、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管理,改进管理方法,简化审批手续,强化服务意识。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优惠措施,解决经营者的实际困难。

  为形成一套科学合理、易于推广、促进农村客运走入良性发展轨道的措施和制度,交通部确定在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市,浙江省绍兴市、衢州市,河南省新乡市、濮阳市,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新余市渝水区,河北省廊坊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巴颜淖尔盟五原县,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安顺市普定县等地区进行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在这些具有代表性的地区摸索、积累发展农村客运经验,条件成熟时,向全国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做法。通知同时要求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可参照试点方案中的相关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本地区选择1至2个地市或县进行试点,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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