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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欣/刘玉琴
近日,省运管局与全省90家三级以上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以甲乙方行政合同的方式明确彼此的责任与义务,这在全国还是第一次,也标志着我省客运线路(省际线路除外)全面告别行政审批。
江苏现有省市级客运班线1万多条,自2001年起,我省着手改革原有的客运线路行政审批制,对新增线路班次实行招投标。仅去年就完成了89条省际班线、43条市际班线的招标。但是,招投标仅仅以市场化的方式完成了客运市场主体的选择,企业竞标取得线路经营权后,还是要到线路起点、终点城市办理与过去相似的一系列手续,程序依然繁琐。这次推出《江苏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使整个过程简化一半以上,今后中标的客运企业只需与相应级别的管理部门签订合同即可。至此,我省客运线路审批制改革全面到位。
省运管局与全省90家客运主力军签订的合同规定,企业合法取得的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省际线路为5年(至2007年底)、市际线路为4年(至2006年底)。针对当前许多客运企业存在的对承包经营车辆“以包代管、一包不管”的问题,合同明确强调了企业的管理职责,规定乙方(即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同一班线累计违规达到一定次数的,甲方有权责令停班整顿,直到取消该班线经营权,情节严重的,还取消乙方下一年度新增客运线路的投标资格。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客运企业经营行为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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