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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座椅厂和上海佳益工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2000年12月在厦门通过全国客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查,即将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发布实施。
客车座椅系统是旅途中乘客的乘坐工具和居住场所,不但应能承受人体重量,
同时还应能经受车辆起步、加速、制动等重复动作和碰撞事故的冲击,是客车上重要的被动安全系统之一。每年的客车乘员伤亡事故中,有相当大的比例是由乘员与座椅的二次碰撞或车辆固定件失效引起的。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等效采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 R80法规《大型客车座椅认证及座椅强度和固定件强度有关的车辆认证的统一规定》1998版。课题组在充分调研国内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设计、制造、使用情况,认真消化吸收ECE
R80法规的基础上,通过编写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对标准的修改意见、上海客车座椅标准研讨会、重庆客车座椅试验验证、南京客车座椅标准座谈会以及本次标准专家审查会后,编写并形成了该标准的报批稿。
该标准填补了国内M2、M3类客车座椅强度标准的空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规范M2、M3类客车的座椅设计、制造、使用和检测。标准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将有利于客车座椅设计水平、制造质量及乘坐者被动安全性的提高,有利于M2、M3类客车座椅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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