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 都 众所周知,2004年3月,两个以客车为主题内容的展览会正为争夺参展商资源打着一场恶仗,而各大客车企业几乎都同时面临着两难的选择。用他们自己的话讲:我们谁也得罪不起啊!那么,在2004年3月短短的一个月之内,为什么出现如此雷同的两个展览会呢? 回顾2003年以来的商用汽车展事:2003年3月世界客车博览亚洲展览会,2003年4月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2003年5月中国客车装备展览会,2003年9月 中国国际商用车辆展览会,(2003年11月北京国际商用车展览会,因故延至2004年3月),2004年3月北京国际商用车展览会(全国客车大赛),再回到2004年3月世界客车博览会亚洲展览会,一年内,如此多的冠以中国或国际字头的行业展览会,给这个行业带来了难以名状的繁荣与困惑,汲取着客车厂商们并不富裕的宝贵的市场推广费用。 另外,两个展览会的主办方都表现出稳操胜券,一方借来洋枪洋炮,利用中国客车采购国际化和市场国际化的契机,以国内受众云集,海外观众捧场的展览效果,博取众彩;另一方也绝不错过展示自身实力的机会,通过掌控的公交、旅游、客运车辆资质评级这把尚方宝剑,显露出无穷威力。双方互不相让,这倒是苦了客车厂商们了,只好“这边唱罢那边登台”。 客车厂商们面对这样的现实多少显得有些尴尬,两个展览会放在同一个月开,着实让他们犯难了。对于日益重要的企业和品牌形象来说,参不参展是一种比照效应,尤其是在行业巨头之间,他们更在乎这种比照效应。即使是“卡拉OK,自娱自乐,我们也一定要唱”。 正像某企业营销主管这样说:“某某企业都参加了,我们不参加不好,可是要在两个展览会上都充分显示一个企业的竞争实力和经营活力,对我们来讲精力上很难调配得开,所以难免出现厚此薄彼。” 当主办方们津津乐道于主办展览会收到多少参展费的时候,可曾想过,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的客车企业到底从展览会中得到了什么?主办方尽到服务的义务了吗? 1.展览会帮助企业解决了怎样的问题? 2.主办方组织了多少真正有价值的专业受众? 3.如何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与品牌形象? 4.如何帮助企业传播其品牌价值? 5.是不是在公平公正公开地体现参展商的价值? 6.主办方是否引导了行业理性发展的价值导向? 面对以上问题的“是”与“否”,于是有人提出了展览会是“舞台”还是“局”的概念,“舞台”指的是展览会构建的交流与传播的舞台,舞台本身应具有较强的品牌价值,方能为他人传播品牌价值、引导正确的价值理念,公平、公开、公正地体现参展商的利益和意志;而“局”则是盗用手段,请君入瓮,以商业利益为惟一目的。 举办展览会是“搭台”还是“设局”,显然是一个道德问题,在展览会开幕之前,算给主办方们提个醒:善待展商利益。
摘自: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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