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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达34项

   从日前在京召开的“机动车排放国家级试验室国际合作网”2004年度会议上获悉:我国目前已先后发布和修订了34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控制标准,形成了包括汽车、发动机、摩托车等在内的较为完备的排放标准体系,达到欧洲机动车第二阶段的控制水平。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全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攀升。2003年,全国机动车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已分别达到836.1万吨、3639.8万吨和549.2万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趋增强。为此,从1983年起,国家有关部门开始对机动车排放污染进行控制,先后发布和修订了34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控制标准,形成了包括汽车、发动机、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等在内的较为完备的排放标准体系。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成功实现了车用汽油无铅化,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清洁车用燃料计划,包括车用燃油的有害物质控制和低硫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