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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一条客运线路“嫁二夫”起纷争

叶恒


  ■基于平鲁区属于朔州市区的认识,朔州市建设局将连接朔城区与平鲁区之间的客运线路批给了朔州市公交公司

  ■基于平鲁区由212省道与朔城区相连接,朔州市交通局将该线路批给了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朔州长途客运有限公司

  冬天的朔州,冷风嗖嗖,寒气逼人。而此时,围绕两家经营实体对朔州市朔城区与平鲁区之间客运线路的争夺,却日渐升温。一条线路,两个行政职能部门,批给了两个经营实体。经营户拿着红头文件,各说各理。

  交通部门负责公路客运的管理。基于平鲁区由212省道与朔城区相连接,朔州市交通局将客运线路批给了山西并州高速快客集团朔州长途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并州快客朔州公司)。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基于平鲁区属于朔州市区的认识,朔州市建设局将线路批给了朔州市公交公司。

  客运线路营运户的变迁

  12月1日,记者来到朔州市公交公司采访。公交公司副经理王建平告诉记者,公交公司已先后分两批购回18辆公交车用于朔城区到平鲁区的3路公交线路的复线。第一批8辆已办好上路的一切手续,第二批10辆只差营运许可证,也正在办理之中。

  之前,记者来到朔州市汽车站(位于朔城区)寻找跑平鲁的客运车辆,站外的出租车司机说,跑平鲁的车不在站内,停在对面。循着司机指示的方向,记者来到跑平鲁客车的始发站。场子里停着两辆大客车,一辆已基本坐满乘客,另一辆司机正在擦洗玻璃。一位客车司机告诉记者,他们属于并州快客朔州公司,朔城区到平鲁区的线路,现在只有他们一家在跑。

  记者采访得知,朔城区到平鲁区的客运线路早就开通了,其间营运户也有过变化。

  1989年至2003年:公交客运独霸

  1989年,朔州建市,平鲁县改为平鲁区划归朔州。平鲁区与朔城区相距30公里,中间由212省道相连。建市当年,平鲁区通了公交车。1993年朔州成立公交公司,3路公共汽车跑这条线路。这之后,也有私人中巴投入营运,参与竞争,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2003年。

  2003年,公交公司给朔州建设局打了《关于3路公共汽车暂停运营的报告》。报告说:“因所运营车辆各部件性能陈旧,车辆超出使用寿命,严重影响运营安全。公司多次与市政府反映无果,迫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3路公共汽车暂停运营等待更新。”

  2003年至今:公路客运接力

  公交客运停止的同时,公路客运开始运营。2003年,作为民营企业的并州快客朔州公司经交通局批准,自筹资金购置29辆大巴,开始了朔城区到平鲁区的公路客运。并州快客朔州公司的副经理杜礼洲告诉记者,自投入运营以来,他们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尽量为乘客提供更好的服务。车辆每5分钟一个班次,票价5元,往来平鲁与朔城区的乘客既经济又方便。

  现在:面临两家相争

  独自在这条线路上跑了3年的并州快客朔州公司,今年遇到了新情况。5月,朔州公交公司向市建设局又打了《3路公共汽车恢复运营的报告》。报告说,3路公共汽车上路车辆彻底更新,同时强化了各种管理制度,所以决定恢复3路公共汽车的运营。6月,朔州市建设局批复同意3路车恢复运营。

  ■并州快客朔州公司:走的是省道,公路客运没有问题

  公交公司新购的18辆客车静静地停放在汽车站内,车身上喷着“朔州火车站-平鲁广播局”,这正是并州快客朔州公司现在跑的线路。车虽然还停在那里,但并州快客朔州公司还是感到了压力与威胁。于是,他们一边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一边以侵权为名将对方告到了朔城区法院。

  国家规定,交通部门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城市公共客运工作。城市市区内主要为职工上下班和居民出行服务的公共汽车客运,属城市公共客运范畴,由建设部门负责管理。出市区上公路经营的汽车客运,属道路运输经营范畴,由交通部门负责。这个规定在业内被称作“三定方案”。

  并州快客朔州公司的副经理杜礼洲告诉记者,从朔城区到平鲁区走的是212省道,根据“三定方案”,属于道路客运范畴,归交通局管理和审批。朔州市交通局运管处处长说,212省道由交通部门投资修建,他们以公路客运将线路批给并州快客朔州公司没有问题。

  杜礼洲副经理说,并州快客朔州公司跑平鲁的车辆,都是自筹资金购买的,直到目前,部分车辆的贷款还未还清。现在,朔州公交公司也要在这条线路上运营,这是对他们专营权的侵犯。并州快客朔州公司还认为,平鲁区不属于朔州市的市区,公交车无权跑这条线路。建设局批准公交车运营,属于行政越权。

  ■朔州公交公司 平鲁属市区,公交运营理所当然

  相对于并州快客朔州公司的不断反映情况,甚至是起诉,朔州公交公司则低调很多。他们按部就班地在各部门办理着手续,为3路车正式恢复营运作准备。但低调不等于不坚决,记者采访时公交公司就明确表示,当所有车辆的手续都办好了,他们一定会上路营运。

  态度坚决的基础是,他们认为自己车辆上路的理由也很充分。公交公司的理由首先也是“三定方案”,即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城市公共客运工作。而平鲁区属于朔州的市区,既然是市区,当然该跑公交客运。据此,朔州市建设局将线路批给公交公司运营,合理合法。

  朔州公交公司认为平鲁区属于市区的依据是省政府“晋政函[2005]81号”《关于朔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在这个批复的规划文本中明确规定,平鲁区、朔城区两区属于市区范围。

  公交公司认为平鲁区属于市区的另一个依据是朔州市的两个市长办公会纪要。1995年的会议纪要说,“朔州市的行政区划是国务院决定的,平鲁区、朔城区两区属于市区范围……”1999年的会议纪要则是维持前一个纪要的有关精神。

  花落谁家需要政府决断

  公交公司说自己跑的是市区,并州快客朔州公司说自己跑的是省道,双方各说各理,争执不下。摆在前台的,是两个公司的矛盾。本质上反映出来的,是两个行政职能部门根据自己对法规的不同理解和对现实情况的不同判断,最终“红头文件”相互冲突。朔州市交通局运管处处长说,这是体制的问题。

  体制问题引出的争执,其实已经不是第一次了。1999年6月,朔州市公交公司开通了5路公共汽车运营线路。投入运营不久,9辆5路公共汽车被交通局运管处扣留。其理由是,5路公共汽车跨出市政道路,跨出市区范围,上了归交通部门管理的公路,而他们又未办理道路运输证。7月,为解决公交车被扣事件,专门召开了市长办公会。会上,城建部门认为,5路公交车没有驶出市区范围,交通局扣车不合法,公交公司客运车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运行。

  现在的情况与前面相似,不同的是,这条线路现在有并州快客朔州公司的车跑着,这无疑为问题的解决增加了难度。今年9月,朔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召集建设、交通部门开了协调会,让公交公司暂时先不要上路,但会议没有形成纪要。公交公司说,协调会没有形成纪要,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真有纪要,市政府决定不让他们上路,他们还会申请复议。省政府确定他们不能上路,他们会心甘情愿地接受。

  朔州市交通局运管处处长说,目前的情况依靠交通局和建设局自身已不能解决,需要一个“判官”,就谁能跑这条线路、怎么跑,尽快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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