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校车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年终考核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7日 00:00 作者:皓月 来源:大众日报
2012年7月13日从山东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草案)》开始公开征集意见,草案规定,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管理机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中小学校的校车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草案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分为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车辆所属单位主体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设置和完善公路标志、标线、物理隔离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事故多发点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中小学校的校车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对学校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综合素质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管理机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应当抄告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
草案规定,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检查。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buses/2012/0717/article_42341.html
客车网推荐阅读
客车网[www.chinabuses.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热点新闻
- 金旅乾途全球上市!客车研发的新逻辑让TA脱胎换骨[08-13]
- 正式投运“港澳快线” 中通新能源客车助力大湾区绿色交通升级[08-13]
- 绿色商旅,智享同行丨安凯K75E耀世而来[08-13]
- 金旅客车与广汽领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共拓智能绿色新赛道[08-12]
- 金旅客车与广汽领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共拓绿色新赛道[08-12]
- 藏在中车电动里的文艺搭子,集体上线了[08-12]
- 2026年上半年营收167.19亿,宇通客车经营质量持续优化[08-11]
- 金旅乾途全球上市,中国客车驶入“平台化竞速”新时代[08-11]
品牌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