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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道路客运价格将调整
   
   
吴江锋 喻芳
    


  26日,记者从宜昌市调整客运基本运价、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培训会上获悉,我市道路客运价格将进行调整,目前我市各道路运输企业正进入运价调整的测算工作阶段。

上调源于燃油价格上涨

  自2003年1月1日,我省开始实施《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来,成品油价格已调整16次,导致我省主要以柴油为燃料的道路客运企业成本增加很大,效益大幅下滑,道路客运呈现萎缩趋势。为能够基本解决上述问题,促进道路客运行业的发展,我省将对道路客运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五年来第一次调价

  2007年10月份,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明确提出要疏导运输价格,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道路客运影响的矛盾,要求“各地要根据成品油价格调整情况研究制定铁路货运价格和公路客运价格调整方案。”

  湖北省这次上调道路客运普通座席车基本运价,是2003年以来的第一次调价。这次价格调整有利于疏导燃油价格上涨对道路客运的价格矛盾,有利于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可持续发展。

调价后平均涨幅12%左右

  此次调整,道路客运企业在测算时,涉及对开的客运线路,应与对方道路客运企业取得联系,切实遵循同站级、同车型(同车级)、同线路、同票价的原则。每条客运路线按规定的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30%预测。

  而据物价、交通等部门测算,调价后,200公里以内的普通级、中级、高级一级道路客车的票价,每座最高增加4元左右,票价上涨幅度平均在12%左右。另按规定,省内新开通的高速公路和省外高速公路通行费一律按0.03元/人·公里计入其旅客票价。

城市公交运价不上调

  这次只对县以上城际道路座席客车客运班线价格进行调整,道路卧铺客车的基本运价不作调整,享受国家财政燃油补贴政策的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运价不上调,城市出租车客运价格也不在这次调价的范围内。汽车运价的其他有关政策仍按《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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