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轮胎企业需关注欧盟委员会新规
客车网[www.chinabuses.com]记者2011年8月2日获悉,近日,欧盟委员会出台了相关的轮胎标签法规——EC1222/2009,自2012年11月1日起,要求在欧盟销售的轿车胎、轻卡胎、卡车胎及公共汽车轮胎必须加贴标签,标示出轮胎的燃油效率、滚动噪声和湿抓着力的等级。这一法规对轮胎三大性能进行了标准化规定:燃油经济性(即轮胎滚动阻力要求),分为A到G共7个等级;潮湿路面抓地力等级,分为A到F共6个等级;道路噪声等级,按照规定测试噪声值分为3个等级:N≤LV-3,LV-3LV,并用黑色标签来表示。目标是到2020年欧洲能源消耗减少20%。
近年来,欧盟对输入轮胎的安全和环保要求日益提高,该法规是继欧盟REACH法规对轮胎中使用的多环芳烃含量进行限制后的再次严格的设限。目前,欧盟已成为我国出口轮胎的重要市场,以江苏为例,江苏是我国轮胎生产的重要基地,轮胎出口量位居全国第二位,2010年度,江苏出口欧盟的轮胎占出口额的26.9%,列第一位。因此,欧盟这一连串针对轮胎行业的法规的施行,将会对我国对欧盟的轮胎出口造成一定影响。
为此,检验检验部门建议:一是出口欧盟的轮胎企业,应高度重视并认真研读欧盟轮胎的相关新法规,积极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项目的检测平台,并从生产工艺上改进技术,积极提高产品环保性能;同时加快开发国外新兴市场,特别是东盟、印度等和我国签有自贸协定的国家,推行“多元化”战略,以降低轮胎出口市场过于集中的风险。二是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强对REACH法规、轮胎标签法规的跟踪,发挥信息及技术优势,做好对输欧轮胎企业的技术服务工作。三是相关标准制定的部门也应加快跟进欧盟轮胎标签法规、REACH法规的实施进度,在轮胎技术领域建立并实施与国际法规接轨的新规范,提高我国汽车轮胎安全性和国际竞争力。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北汽福田与采埃孚战略合作再结硕果 首台AxTrax 2电驱桥下线[06-26]
- 开沃集团双节明信片邮寄活动圆满落幕 一封家书展亲情[06-18]
- 开沃集团与东风德纳车桥团委开展交流活动[06-17]
- 正先亮相2026上海碳博会 AI数字人智慧指路机引热潮[06-16]
- 东风康明斯再制造坚持效率为先 品质为本![06-16]
- 宁德时代成咪咕2026美加墨世界杯转播顶级战略合作伙伴[06-15]
- 宁德时代联手厦门公交玩转V2G:电动车不仅能跑还能给城市反向供电[06-15]
- 中车电动旗下长沙智驭助力5G智慧公交站台“上岗”服务株洲市民[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