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准入条件需落实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3日 00:00 作者:文才 来源:工信部网站
2012年9月6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组织召开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准入条件座谈会,宣贯《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交流废旧轮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情况。有关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媒体等参加会议。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就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现状、存在问题及《准入条件》编制的必要性、编制过程等进行了介绍,对《准入条件》主要条款进行了宣贯与解读。
山西、江苏、山东、四川等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流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设想。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和相关企业就落实《准入条件》监管措施、细化配套制度、支持骨干企业发展及加强企业与地方工业主管部门联系等进行了广泛交流。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supply/2012/0913/article_43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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