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圩: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08:29 作者:一言 来源:客车网
2017年11月2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在回答关于工业固体废物减少增量、疏解存量的询问时,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下一步,将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11月1日,工信部已经开会研究,准备在动力电池的管理上先行一步,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具体而言,就是汽车生产厂在销售新能源汽车的时候,要对电池的回收利用负责。
根据工信部数据,2017年1-9月,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42.4万辆和39.8万辆。截至2016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100万辆。
据业内研究机构预测,我国动力电池将迎来“报废潮”,到2020年报废量将超过24.8万吨,大约是2016年报废量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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