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对充电设施运营实施日常和年度考核奖励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0日 11:32 作者:穆紫 来源:客车网
为引导企业加强对社会公用充电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社会公用充电设施发挥“持枪站岗”的护航作用,缓解用户“续航里程焦虑”,提高充电设施运营效率,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充电服务,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分为两部分: 一是日常考核奖励,即每三个月对公用充电站的平均充电收费标准、利用率等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引导企业通过优化收费标准、创新运营模式等方式提质增效。根据考核情况,对考核评价最好的A级充电站给予每度电0.2元的奖励,奖励上限为1500度/千瓦·年。二是年度考核奖励,即在考核年度内对公用充电站的安全生产、维护管理、互联互通等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引导企业加强运维管理,鼓励社会公用充电设施发挥“持枪站岗”作用,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服务。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考核评价最好的A级充电站给予106元/千瓦·年的奖励,奖励上限为20万元/站·年。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supply/2018/1010/article_85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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