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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5米纯电动公交车(15辆)采购招标公告

2022-09-29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CXG2022-8
  项目名称:10.5米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0.5米一级踏步纯电动公交车(5辆)):
  合同包预算金额:4,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大中型客车 5 5(辆)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另承诺提前交货的按响应文件中交货期执行)。
  合同包2(10.5米二级踏步纯电动公交车(10辆)):
  合同包预算金额:8,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大中型客车 10 10(辆) 详见采购文件 8,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另承诺提前交货的按响应文件中交货期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0.5米一级踏步纯电动公交车(5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2(10.5米二级踏步纯电动公交车(10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0.5米一级踏步纯电动公交车(5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从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含投标车型产品型号的“汽车生产企业公告目录、公告页产品技术参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并分别将所投标车型型号栏用红笔画圈标出(投标车型的产品名称必须是“纯电动城市客车”,方能满足招标要求车型)(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车型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并将所投标车型型号用红笔画圈标出(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车型应属于国家工信部和税务总局公告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车型,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并将所投标车型型号用红笔画圈标出(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生产公交客车的资质;若为车辆生产厂家经销代理商的,还应提供车辆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红色公章(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具的投标供应车辆生产厂家近3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6米以上纯电动客车总销售业绩,及2019年至今在陕西省内销售的6米以上纯电动公交车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0辆及以上的合同),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10.5米二级踏步纯电动公交车(10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从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含投标车型产品型号的“汽车生产企业公告目录、公告页产品技术参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并分别将所投标车型型号栏用红笔画圈标出(投标车型的产品名称必须是“纯电动城市客车”,方能满足招标要求车型)(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车型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并将所投标车型型号用红笔画圈标出(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车型应属于国家工信部和税务总局公告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车型,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并将所投标车型型号用红笔画圈标出(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生产公交客车的资质;若为车辆生产厂家经销代理商的,还应提供车辆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红色公章(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具的投标供应车辆生产厂家近3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6米以上纯电动客车总销售业绩,及2019年至今在陕西省内销售的6米以上纯电动公交车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0辆及以上的合同),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30日 至 2022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副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B205室,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2、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3、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4、本次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5 、报名参加延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相关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延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规定。遵守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疫情期间人员进场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所有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安宝塔区七里铺燕沟警苑花园
  联系方式:13892106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0911-7092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0911-7092224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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