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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交公司2024年度新能源公交车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3-27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4年度购置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项目

  2.项目编号:D640000014120004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5100000.00

  5.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0 元

  6.采购需求:

  购置10辆6米以下全承载二级踏步纯电动城市公交车(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供货期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以 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注 :1、(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 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按10% 扣除);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按 10%扣除); ④《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⑤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3-27 至 2024-04-0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请投标人持本企业 CA 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

  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19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夏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CA锁登录“http://222.75.3.12:9005/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in.html”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议)(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交易主体登录,进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 办理CA 锁业务及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座 23层 2305号。

  3.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 QQ交流群:331010760 进行咨询。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发布。

  6.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 使用 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 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 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 311870151 获得帮助;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晓敏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红北街 620 号

  联系方式:0953-202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马国瑞

  地址: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 3 层307

  联系方式:15009639383

  代理机构: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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