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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务公开和强化项目监督,充分发挥和调动市县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积极性,省交通厅日前决定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公示制,每月底在有关主流媒体公示一次,公示内容包括道路名称、改造里程、投资规模、招标公告、责任单位、责任人、建设进度和工期等。此举在我省公路建设行业尚属首次。
据了解,首次公示的农村公路项目(通乡油路)共16个228.8公里,是列入今年我省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1.63亿元。这些项目主要分布在我省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涉及的市县有海口、三亚、文昌、临高、白沙、东方、陵水、保亭、五指山、琼中和乐东等11个。
据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关注度极高,中、西部少数民族和边远山区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定期在有关主流媒体对农村公路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是我省规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一次有益尝试,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强化项目的社会舆论监督,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今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厅进一步理顺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明确了责任和建设主体,并决定将今年计划建设的农村公路项目全部交由市县政府组织实施。省交通厅从此不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只扮演"裁判员"角色,加强对项目的监督。今年7月份以来,省交通厅建立和完善了厅领导联系点制度和项目督导制度,并确定了"三不原则"(不插手工程项目、不干预项目运作、不放任进度和质量),同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各市县开展农村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批转、招标文件的编制和招投标工作。五个多月来,各市县政府均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建立了项目实施通报制度,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加快进度的措施等,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据悉,这次我省公示的大部分农村公路项目本月内将陆续开工建设。从明年起,全省所有的农村公路项目(含通达工程)乃至政府投资的省内交通重点项目也将全部推行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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