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今年4月举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研讨会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韩毅表示,鉴于9座以上乘用车对交通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大影响,质监总局将今年年底前把其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内。
他介绍,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2004年全国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55起,死亡852人,受伤877人。客车肇事32起,占特大交通事故的58.2%,其中大客车20起占36.4%。客车中26起肇事车辆属运输公司,占总数的47.3%,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原因之一是车辆总体构成不合理。整车安全技术性能较差。
针对客车企业对于召回的担心和疑问,记者近日联系到国家质监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对此问题做了进一步解释与说明。
对象客车召回必要性,他表示这是由中国特殊国情决定的,国外的客车量比较少,而国内客车在客运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交通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较大。
对于客车企业反映较多的召回期限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召回管理规定针对的是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问题,和使用方式无关。”
在国家质监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看来,客车行业存在的质量(包括服务)问题主要是:零部件缺乏质量标准。伪劣零部件部件充斥市场;汽车质量问题检测难,如缺乏技术标准、缺乏检测设备、收费高;厂商保修承诺不合理;厂家维修承诺含混,纠纷难以解决;同一批次同样质量问题不能统一解决;轮胎产品质量问题多等等,将客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内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
国家质监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也认识到客车召回难度,比如客车行业进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低、资本需求量不大、企业规模小、产量低、零部件基础薄弱、以团体购买为主、以营运为主等特点都将为客车召回工作增加难度。
对于客车的召回管理规定将会有哪些不同于轿车的地方,该负责人表示,规定尚未最后确定,不便对外透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