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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建设局日前与市区3家公交公司签订了“公共汽车线路特许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公交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每条线路须缴纳两万元线路履约保证金。公交公司在经营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故和问题,管理部门可收回经营权。
以前,扬州公交线路的经营权由行政部门审批后,公交企业的使用权就不会改变。随着公交线路“特许经营”的施行,这一状况将发生改变。扬州公交线路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主城区班次平均间隔原则上高峰不超过5分钟-8分钟,郊区不超过8分钟-15分钟。如果公交公司需调整站点、班次、发收车时间或班次间隔时间,必须上报审定。此外,公交车辆的内外卫生、车内设施、尾气排放、司乘人员着装与行为、行车安全、乘客投诉次数等都被细化列入合同,有明确的考核和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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