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报废1万辆汽车
据越南《经济时报》1月9日报道,根据越南政府有关规定,从2007年2月起,将报废1万辆超过使用年限的汽车。据此规定,货车使用年限为25年,客车为20年,由其它车辆改装的客车使用年限为17年。
越南车辆登记检查局称,近3年来,越南规定将使用年限近30年的货车和使用年限超过22年的客车相继报废并末在全国运输市场上引起不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