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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本月15号向社会公布以来,反响强烈,中国保监会今天公布了、主要的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反应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就是费率的浮动、是否应当与交通违章、相挂钩。
保监会透露,草案公布5天以来,共收到反馈意见488件。来信中不少司机认为,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挂钩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与交通违章行为挂钩就不合理了。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说:“有人认为闯一次红灯交强险费率上浮10%的规定太苛刻,尤其是像闯红灯常见的交通违章现象也纳入浮动范围明显不妥。闯红灯违章的情况非常复杂,有时是电子装置的误差问题,有时是行人和前车违章引起的,有时是开车人不熟悉情况造成的,闯一次红灯交强险费率上幅10%的费率太苛刻。”
此外,还有反映意见认为交强险费率与交通违法挂钩变相行使行政处罚权,费率上浮违反了“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对此,保监会表示,将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说:“比如违章停车罚单这一类就不应当进入《办法》当中,我们最近两天也在讨论这个问题。”
据了解,本月25号,保监会还将召集有关专家,进一步听取他们对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的意见,在今年7月1号之前,最终确定这一办法。
交强险费率浮动是否变相涨价?
很多司机还担心,交强险的费率、会出现“上浮容易,下浮难;多交容易,少交难”的情况,可能成为一种、变相的涨价。
保监会表示,来信中有群众指出,交强险的费率浮动办法向下浮动的比例较小,只有10%左右,而向上浮动的比例相对大得多,最多超过100%。浮动幅度明显不对等,有失公平。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说:“也有人建议对于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责任事故的浮动比例应当加到50%到100%,甚至成倍增长,不封顶。而对于连续五年或者六年无责任事故的保费应当减少50%,以鼓励安全行车行为。对于连续十年无事故的,交10%就可以了。多年没有事故的就该减免。”
对此,保监会以上海的试点来说明交强险费率浮动,并不会让大家多花钱。上海市试点费率浮动与保险公司事故赔付、交管部门违章处罚“双挂钩”一年来的结果显示,有51%的司机享受到了费率下浮、38%的司机保持费率不变,只有10%左右的人费率提高了。
声音
郝演苏:交强险是一个“带病出生”的项目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系主任郝演苏教授昨天说,现在全世界的交强险基本上都是保障生命的,不保障财产。但我国的交强险却有2000元的财产损失赔偿,车只要一追尾这个钱就没有了。更奇怪的是如果车主老老实实把车停在一个地方,被别人撞了,结果还要给肇事者赔钱。交强险各方面的论证、研究都不充分,所以交强险本身就是一个“带病出生”的项目。
陈剑:交强险最高赔付限额应该上升
根据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规定,家庭用6座以下的客车保费是1050元,赔付限额是6万元,但是商业险1300元的赔付限额可能达到20万元,对此中消协法律研究部副主任陈剑说,对于广大车主,他们投了这么多钱,却只得到了很小的一部分保障,而剩下的保障利益只能通过商业三者险来实现,所以交强险最高的赔付限额应该上升,而且是比较大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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