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福州市将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行为。对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超速20%以上或2次客车超员,1次超员50%以上,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负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人,将予以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
据悉,节日期间,福州市运管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为0591-83313794,传真83325835,负责黄金周期间联络、协调、统计和受理各类投诉事项。
加班客运杜绝“个体户” 福州市运管处要求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制定合理有效的运输组织方案,建立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运输应急预案,储备部分应急运力。当运力不足时,可组织旅游客运车辆参加运营,但严禁个人承包或租赁旅游客运车辆从事加班客运。各旅游运输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使用非旅游运输车辆参与旅游运输,不得在客运站周边拉客、揽客。
另外,所有运输企业在节前必须对本单位车辆进行一次运输安全大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要对司乘人员合理安排班次,保证驾驶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车站要加强车辆日趟检工作,未经日趟检的车辆坚决不予排班。
严打“宰客”“甩客” 各级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宰客”、“拉客”、“甩客”、“倒客”、倒卖车票等各种违章经营行为,加强假日客运价格监管。
运管部门还将与交警部门配合,共同开展反超载、反超速、反疲劳驾车等专项活动。客运企业对超员客车驾驶员要暂停其岗位1个月,对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超速20%以上或2次客车超员,1次超员50%以上,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负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人,将予以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