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如果你要乘汽车出门,那么你要多交钱了。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交通局近日下发《关于转发实施油运价格联动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从今日起,我省客运线路开始实施油运价格联动措施,征收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此次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按每1公里上涨0.01元的政策,不足50公里的按照0.5元计算,超过50公里-100公里的按照1元计算。
受到该政策的影响,旅客花在各条客运线路的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上调,记者了解到,从福州出发的线路中,福州(汽车北站)-成都的燃油附加费将达到33元/人,福州(汽车南站)-北京的燃油附加费23.5元/人,而福州至八县?穴市?雪的燃油附加费则只在0.5-1.5元/人,福州出发至省内其他设区市的燃油附加费则在1.5-5元/人。
同时,通知指出,福州地区始发各地的旅客线路基准票价则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