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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春运期间驾驶员日开车不得超过8小时
项开来


  福建省交通厅规定,2008年春运期间,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以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保障旅客人身安全。

  福建省交通厅还规定,春运期间单程运距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营运车辆,必须至少配备2名驾驶员。严禁夜行班车在达不到夜间(晚22时至早6时)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或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路段上运行。

  2008年福建省道路春运客流量预计将达到7890万人次,比去年增长5%。全省计划投放客运车辆1.8万辆,另外还组织1700辆旅游客车作为春运的应急储备运力。



责任编辑: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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