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表示燃油税范围拓宽,润滑油等列入
1日在肇庆举行的全国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交通运输部水运司司长宋德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航道养护费将继续征收,待税费改革正式出台后再进行返还,“一旦实施费税改革,要积极与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沟通,确保返还资金落实到位”。
据悉,本次税费改革共涉及公路和水路,以及二级公路收费站等7项费用。业内人士预测,与航道养护费类似的公路养路费预计也将继续征收。
宋德星透露,与1998年的方案不同,本次燃油税征收范围除了汽油和柴油外,还新增了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根据此前透露的消息,税费改革后,将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并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
据介绍,本次拟取消的6种费用中公路、水路各占3项,而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去年全国水路3项费用的金额约38亿,据测算,税费改革后,水路上缴的燃油税税款可能将大幅超过现在收费。
宋德星表示,根据目前的方案,国家将按一定比例将税款返还给相关交通部门,“有可能是过去3年行政收费的平均数”,并对农业、渔业、军队和公益性强的客运进行补贴。宋德星透露,“税费改革后国家也会考虑对困难企业进行一定的补贴。”而对于业内普遍关注的交通系统征稽人员安置问题,宋德星表示,预计未来公路局将成立运政、路政执法大队,接收原来的征稽人员,“经过内部充实、调整、转岗,交通部门能够内部消化征稽人员。”
宋德星表示,目前税费改革方案未最后定型。“在国家未实行交通税费改革前,要努力实现航道养护费征收的稳定增长,一旦实施税费改革,要积极与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沟通,确保返还资金落实到位。”
据悉,航道养护费和公路养路费都是从每年的12月开始征收下一年的费用,船主和车主也可以按月缴纳。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官宣!四部委:2020年新能源客车补贴不退坡,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04-23]
- 联防联控!国务院印发《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01-30]
- 2018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出炉 过渡期按照0.7倍补贴[02-13]
- 工信部发布第13批免购置税新能源汽车目录[10-31]
- 关于举办“2017上海国际客车展及相关准入标准系列学术论坛”的通知[06-13]
- 2380款新能源客车拟被暂停公告 涉及109家企业 [06-26]
- 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新检验标准7月1日起实施[06-13]
- 2017年第五批新能源汽车推荐车型目录发布 309款车型上榜[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