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集中整治交通违法 7座以上客车必检
2009-02-24 作者:马伊宁,方有功 来源:
从2009年2月20日至3月31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一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
据悉,交警支队各执勤大队将根据辖区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和事故特点,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理设立固定测速点或流动测速组。加大对夜间等重点时段、国(省)道、河滩快速路、外环路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将驾驶员的交通违法信息通过异地交换平台系统,转递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严禁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只罚款不转递。超速50%以上的,必须依法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对7座以上公路车辆逢车必检,对超员车辆所属客运企业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记录并受到处罚的,应当按规定对客运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处罚。
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要依法拘留,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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