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加强对客货运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
2011年4月26日,笔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重申对客货运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完善标准数据信息、排查安全隐患、清理违法记录以及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和文明交通宣传,严把事故预防第一道关口。
首先,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建立完善的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库,各市州支队5月25日前按公安部要求,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内客货运输企业的机动车(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审核登记所属企业、从业时间、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等信息,完善标准登记数据,设立专门管理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维护。省交警总队建立全省统一的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数据库。
其次,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排查客货运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各级车管所从4月起每月组织对客货运机动车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情况进行排查:临近检验有效期1个月内的,通过短信或书面形式逐一告知运输企业或车主,督促参检;逾期未检验的,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建议暂停运营,并在媒体发布曝光。省交警总队每月将对各地客货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情况进行通报排名,督促提高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率,确保客运机动车检验率100%,货运机动车达到95%以上,有效预防事故。
其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排查客货运驾驶人安全驾驶情况,各市州交警要全面清理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驾驶证审验等情况,对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通过短信或书面告知,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属企业。确保5月1日起,客货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满12分未参加学习和考试、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比率不超过公安部要求的1%,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比率不超过公安部要求的5%。总队每月将对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超分情况进行分析通报。
其四,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严格客货运机动车的查验,各市州车管所对客运机动车,重点查验轮胎、座位数以及安全逃生装置等项目;对货运机动车,重点查验外廓尺寸、车身反光标识、侧后部防护装置等项目。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检验等业务,发现机动车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公告》数据不一致,通过机动车登记系统上报,进入嫌疑车辆调查程序核查。省交警总队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对全省每季度汇总违规机动车产品和生产企业名单进行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社会。
其五,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严格客货运驾驶人实际道路考试,各市州车管所要组织对申领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人员进行长途驾驶考试,增加山区、涵洞、隧道、模拟高速公路或湿滑路面等考试项目,提高实际道路考试针对性和实用性。6月底前,省交警总队将制定进一步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考试的实施意见,明确长途驾驶考试路段和标志标线设置要求,组织开展考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并在成都、绵阳、攀枝花、德阳等地试点的基础上,于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客货运驾驶人实际道路考试项目的设置。
其六,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严格客货运驾驶人培训监管,各市州交警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对驾校培训资质及培训条件进行一次调查,科学评估驾校培训能力;同时积极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教练车GPS定位系统等科技管理手段,加强客货运驾驶人的培训监管,督促驾校认真执行培训教学大纲,严格落实培训项目和课时要求,完善培训质量分析、通报和奖惩制度。各地还要协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客货运输驾驶人管理规定,对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或有酒后驾驶、超速5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要进行培训质量倒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
其七,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加强异地客货运机动车与驾驶人的管理,各市州要将长期在本辖区内从事客货运输的异地机动车和驾驶人纳入本地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日常管理范畴,形成健全的教育管理机制,并与机动车登记地或驾驶证核发地交警部门建立信息通报、转递和查处机制。异地机动车和驾驶人从业信息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要及时转递给机动车登记地和驾驶证核发地交警部门。机动车登记地和驾驶证核发地交警部门要通过短信、书面信函、报刊公告等形式,督促车主或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按时参加机动车检验或驾驶证审验。
其八,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加强客货运驾驶人交通安全提示和安全文明教育,省交警总队力争6月底前建立起省级手机信息发布平台,各市州力争9月底前建立起市(州)、县(市、区)级手机信息发布平台,各地要依托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库对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提示,告知临时交通信息、安全出行常识,通报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开展交通安全提示、警示,提供违法记分、机动车检验、驾驶证审验等信息服务。与此同时,每季度要督促辖区内运输企业对所属驾驶人开展一次学习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并记录备案;并进一步强化车管所、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窗口、交通管理服务站点和机动车品牌销售店的宣传阵地建设,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建立宣传教育内容定期更新制度;各地6月底前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精神文明办等部门制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方案,10 月底前在客货运驾驶人中开展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引导客货运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培养文明守法职业操守,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强化预防事故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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