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五台车以下的企业禁止投入旅游客运
记者2011年8月12日从全省运管系统半年工作会上获悉,企业购置车辆数未达到5台共100座的资质条件时,不得正式投入运营,运管机构不得对其核发旅游或包车标志牌。
将从严设立旅游(包车)客运企业
当前,我省道路旅游(包车)客运正迎来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旅游(包车)客运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客运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我省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持,省运管局将从严设立旅游(包车)客运企业。
据了解,新设立的道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原则上应依托道路客运班线企业、主要旅游景区(景点)或较大旅行社,经营范围限定在省内区域,从事省内跨市旅游(包车)客运业务满1年后方可申请从事省际旅游(包车)客运业务,并支持道路客运班线企业通过扩大经营范围或设立分支机构、投入相适应的专用包车运力从事道路旅游(包车)客运。
新设立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在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后,应当按许可的内容和承诺的事项履行。企业应当在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后,方可投入运营。企业购置车辆数未达到5台共100座的资质条件时,不得正式投入运营,运营机构不得对其核发旅游或包车标志牌。
企业车辆更新、报废、转出等,应当及时投入车辆,确保企业各项条件符合法定要求。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180天无法恢复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应当提请发证机构依法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依照相关规定停止对其发放相应的旅游或包车标志牌,车辆数低于5台共100座的,应当提请依法撤回行政许可决定。
旅游(包车)客车拟使用专用号段
省运管局将争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对从事旅游(包车)客车的机动车号牌使用专用号段,以方便乘客识别和有利各方监管,对旅游(包车)客运的企业车辆登记进行特别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在受理企业的机动车登记时,按运管机构核准的数量进行登记。
此外,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还必须为旅游客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和重点营运车辆全国联网联控系统,并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地传输、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数据准确、监控有效;并建立24小时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加强控制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不安全行为,加大违规处罚力度。车籍所在地运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装、监控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的督察,并要建立相应督察台账,记录检查情况。
旅游(包车)客运要与本地旅游产业相适应
至“十二五”末,每县市均有具备法定资质条件,与本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道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分支机构),逐步形成班车客运与包车客运、定线与非定线旅游客运、省际包车与省内区域包车分工明确、规范有序的道路客运市场体系。
兼顾旅游淡旺季市场供求状况,改变运力供给结构单一现状,合理配置旅游(包车)客运运力,鼓励投入高级车,做到大中小型相配套、高中级别相结合,提高旅游客车使用效率,减少空驶浪费。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国务院发布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有哪些变化?[05-11]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04-23]
- 交通运输部发布公交驾驶员检测要求意见稿 看看都有哪些新变化[04-19]
- 客车行业迎来这些利好!交通运输部发布财税优惠政策目录清单[04-12]
- 2024年一季度汽车行业标准法规汇总 哪些将对客车带来影响?[04-10]
- 2024年3月客车行业新政策汇总,哪些值得关注?[04-09]
- 关于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选型工作的通知[03-21]
- 北京市长殷勇:正在谋划更大范围的自动驾驶建设[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