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14600元奖励春运客车违法举报人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00:00 作者:皓月 来源:南充日报
“蓬安县交警大队上报16起,奖金5800元;仪陇县交警大队上报16起,奖金5800元;南部县交警大队上报6起,奖金3000元。”2012年3月28日,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南充市交警部门奖励春运期间举报公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经核实,南充全市共有38起公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受到奖励。目前,南充市交警支队已拨发奖励资金14600元,由当地交警部门将奖金发放给举报人。
“2012年春运期间,南充市上报省公安厅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比2011年减少了23起。”南充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春运期间,交警部门继续推行对公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含)至50%,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进行了处罚的,奖励300元;凡举报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超员50%(含)以上或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进行了处罚的,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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