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增加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8日 00:00 作者:皓月 来源:齐鲁晚报
2012年11月6日,记者从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即日起,增加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条件。申请大中型客车从业资格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除了提供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外,还需提供3年内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
为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道路运输交通事故,近日,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紧急通知,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其中,增加道路客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条件。对申请从事大中型客车(A1、A3、B1)从业资格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除了原有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外,增加下列审核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
对申请从事大中型货车(A2、B2)从业资格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增加下列审核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没有上述证明的,一律不予受理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申请。”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科技处工作人员表示。
另外,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将建立道路客货运驾驶员退出机制。从事大中型客货车营运的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将吊销从业资格,列入“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除上述措施外,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还将建立交通信息共享平台。由交通、公安两部门共同研发营运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交通违法、事故信息和从业情况的信息共享。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12/1108/article_45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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