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二级公路车辆治超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9日 00:00 来源:互联网
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加强二级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效保护公路基础设施提出四点要求: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治超工作监督,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联合执法,以路面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二级公路治超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科学检测、严格卸载,公安部门要保证足够的警力指挥货运车辆依法进行科学检测。对重点货物运输集散地、货运站场等货物装载源头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
黑龙江省将定期对二级公路治超工作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因治超引发新的公路“三乱”。同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和技术措施,按照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部门联合治理与区域联动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导向作用。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09/0629/article_11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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