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路线拟定
2012年4月20日,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会)七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扩大会议上,中汽协会发布了《“十二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意见》(以下简称《发展意见》)。根据《发展意见》,“十二五”时期,我国汽车产量将达到2800万~3000万辆,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自主品牌乘用车市场占有率达到50%,其中自主品牌轿车市场占有率达到40%。
《发展意见》由我国汽车行业“十一五”发展现状、我国汽车行业发展趋势和环境分析、汽车行业“十二五”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措施建议五个部分组成。
在结构调整方面,“十二五”时期,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行业排名前五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总和,比2010年提高10个百分点,形成3~4家年产400万辆以上大型企业(集团)。
在出口方面,“十二五”时期汽车整车出口占汽车总产量的10%~15%(含海外生产产品),其中自主品牌轿车出口占自主品牌轿车产量的25%(轿车总产量的10%)。2015年,汽车和零部件出口金额达到850亿美元,年均增长约20%。汽车零部件出口形成配套体系与后市场并重的格局。到2020年,我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额将占世界汽车产品贸易总额10%的战略目标。
自主创新方面,“十二五”时期自主品牌质量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自主品牌产品技术创新与研发实现与国际同步。
《发展意见》明确了循环经济目标,即2015年节能型乘用车新车油耗水平达到5.9L/百公里,所有国产及进口汽车综合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发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形成一定产业规模,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再制造产品占维修备件的2%左右。
《发展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汽车行业的重点任务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掌握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加快零部件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企业集团,提高行业集中度,着力发展汽车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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