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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1个省直部门和单位联合发文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2012-10-08 作者:coach 来源:江西日报

  2012年9月25日记者获悉,就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江西省教育厅等21个省直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实和加强监管力量,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强化对在过渡期内仍可以作为幼儿、小学生校车使用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的管理,使学生接送车辆依法依规安全运行,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江西省要求,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工作。有必要提供校车服务的地方,要以县为单位制定校车服务方案,听取群众的意见,经设区市级政府统筹,报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要建立并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凡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及其驾驶人员,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各地将开展专项治理,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严格依法处罚;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监督,依法查处;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坚决依法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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