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展客运车尾气整治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9日 00:00 作者:欧雅琴 来源:南方日报
不符排放标准将被处2000-5000元罚款
记者2009年7月28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即日起至9月25日,环保部门将对全市客运车开展尾气检测专项整治。如检测不达标,不得上路行驶。违反规程检测或出具虚假数据的检测机构,将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
市环保局表示,各客运公司必须选择已取得省环保部门委托资质的12个检测机构,对所属的客运机动车排气进行检测。凡经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并由客运公司进行车辆维护治理,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后方可上路。
此外,对违反规程检测或出具虚假数据的检测机构,将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报请省环保局取消其委托检测资格。对拒不返修或返修后仍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单位,将处以2000-5000元罚款,并在环保公众网站公布。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keyun/2009/0729/article_12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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