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客车超员转运费用将由违法客车承运人承担
2009年8月,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公路客运交通安全行动,杜绝公路营运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国省道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行驶、夜间尾灯不亮,驾驶人不系安全带以及县乡道路客运班车、农村短途客运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全市公安交警将根据客流特点科学安排警力,全面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重点加强国省道干线公路路面的巡逻管控,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客运流量较大的公路沿线,特别是台忻旅游线、忻五旅游线及沿河线大队将启用交通安全服务站或设立临时执勤点,对七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一旦查获超员、超期未检等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按规定扣留车辆,并与运输部门配合做好乘客转运工作,转运费用由原客运车辆承运人承担。各地交警还将通过行驶记录仪或GPS等动态监管设备,加强对车辆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等信息的检查,并对查处的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和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的,及时通报所属客运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此外,公安交警将严厉禁止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并加强对客运车辆通行的山区公路、正在施工的路段以及易发生坠落、塌方、滑坡路段的巡逻管控,增设安全提示标志,努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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