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将实施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3日 00:00 来源:广州日报
从11月1日起,新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将施行。该《条例》不仅对公交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对普通乘客文明乘车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新条例规定,乘客不得携带超大、超重、超长或可能污损车辆、伤害其他乘客的物品;乘客不得携带除导盲犬、扶助犬外的犬只和其他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动物上车,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最高达200元。
对公交车企业方面,也作了不少规范。其中规定,装有空调设施的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司机应开启通风换气设施。当车厢内温度高于26℃时,司机应开启空调。不按照规定使用空调设备的公交线路经营者,也将被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keyun/2009/1103/article_15175.html
客车网推荐阅读
客车网[www.chinabuses.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热点新闻
- 焦作至郑州“滴滴站点巴士”可到郑州东站焦作[08-13]
- 江苏常州|洛阳区域云公交试运营[08-13]
- 浙江绍兴|“嵊州—越城”城际巴士悄然来到身边[08-13]
- 山东威海|滴水湾至大乳山定制观光巴士专线试运行[08-13]
- 广东佛山|非遗主题双层观光巴士“龙狮巴”亮相来源: 佛山日报 [08-12]
- 成都首个动态微公交上线,3元随约随到,5分钟接你上车[08-12]
- 河北廊坊|通勤定制快巴 串起双城生活[08-12]
- 贵州|电影《四渡》城市漫游主题巴士试运营[08-12]
品牌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