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客运车辆若不明码标价重处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6日 00:00 作者:钟伟 来源:三峡都市报
近段时间,重庆不少万州市民向万州区运管处和发改委投诉:万忠公路上的部分客车仍在乱收费,并且没有明码标价。对此,2010年4月15日运管部门和发改委再次重申乡镇客运车辆必须明码标价,并且不得乱收费。否则,一经查获一律予以重处。
据市民陈先生反映:乡镇客运车辆须明码标价,可是在万忠公路上的一些车辆并没有照此执行,并且还是在乱收费。
重庆万州区发改委和运管处收到市民反映的问题后,迅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发现万州区内部分客运公司的农村客运车辆经营者未将客运票价表张贴在车内醒目位置,并且未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客运票价。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售票员将多收票款退还给了乘客,并分别对违规车辆的所属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市民在举报客车违规行为的同时一定向相关部门提供出乘坐车辆的车号和车票。”发改委表示,相关部门一经查实,将责令营运企业将多收价款退还给乘客,并对营运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keyun/2010/0416/article_19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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