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开展旅游客运安全整治
2011-12-27 作者:刘涛 来源:咸宁新闻网
即日起至2012年3月12日,咸宁市将开展道路旅游客运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旅游客运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违法运输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为:对达不到相应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权。对达不到相应安全条件或变相挂靠经营的车辆,依法撤销或吊销其道路运输证,撤销机动车登记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关系的旅游客车驾驶员,要依法规范劳动(劳务)关系,未签订合同的驾驶员不得承担本企业旅游客运业务。对旅游客车GPS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对达不到要求的客车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以前停止经营活动。对所有旅游客车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例检。企业申领包车牌时,必须出具拟派出车辆的安全例检合格单。禁止驾驶员与旅游社签订用车合同。旅游客运企业必须为车辆统一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及相关商业保险。对新增旅游客车使用专用号段,在2012年12月31日前更换完。对旅游客运车辆喷贴全省统一的旅游包车客运标识。开展旅行社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加强旅游客运车辆运行监管,主要道路增加临时执勤点,7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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