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旅游客运将统一使用营运新标识
【2012年4月19日消息】近期,湖北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道路旅游客运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道路旅游客运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即日起,将开始对检查验收合格的道路旅游客运企业所属旅游客运车辆,喷贴统一标识和启用旅游客运专段号牌,使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达到验收标准的旅游客运车辆和“黑车”真正区别开来。
全省旅游客运车辆统一标识主体元素由“灵秀湖北”LOGO和“湖北旅游客运”标准字体组成。以蓝色为基调全车喷漆,配以深蓝、蓝、浅蓝色的渐变,喷漆图案采用水中畅游的江豚形象,作为长江流域的代表物种,江豚的形象能充分映衬“灵秀湖北”品牌,类似于吉祥物的设计也便于人们记忆,起到快速传播的效果。

湖北旅游客运新车标识
结合湖北省在营道路旅游客运车辆实际,为合理控制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双赢,最终确定我省新增道路旅游客运车辆采取江豚逐水的全车喷漆方案,在营道路旅游客运车辆采取车身两侧喷印+粘贴的方案。
据了解,申请注册登记或换发旅游车专段号牌的车辆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车辆所有人为专项整治验收合格的旅游客运企业;车辆为湖北省内登记的九座以上旅游客运车辆;车辆必须喷贴全省统一的旅游客运车辆标识;车辆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另外,在道路旅游客运安全专项整治中验收合格的旅游客运车辆,应当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统一标识喷贴和专段号牌换发工作,逾期未喷贴统一标识和换发专段号牌的旅游客运车辆,交通运管部门不再向其核发包车牌。
本次对全省旅游客运车辆喷贴统一标识和启用专段号牌是直观辨别和打击非法旅游客运车辆的有效手段,是旅游客运经营者和游客合法利益的有力保障。对旅游客运车辆喷贴统一标识和启用专段号牌体现了四个“有利于”:有利于游客识别合法车辆和方便社会监督;有利于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的行为;有利于保障游客、旅游客运企业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升湖北旅游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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