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力部署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6日 00:00 作者:于宁语 来源:人民网
2013年1月,青海省教育厅、公安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等19个厅局委联合下发通知,部署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凡是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及其驾驶人员都应取得校车使用证和校车驾驶资格,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各地要在2013年春季开学后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监督,依法查处。对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上下学生校车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细化职责任务,及时沟通情况,加强指导协调,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校车经费筹措机制等。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keyun/2013/0116/article_46677.html
客车网推荐阅读
客车网[www.chinabuses.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热点新闻
- 焦作至郑州“滴滴站点巴士”可到郑州东站焦作[08-13]
- 江苏常州|洛阳区域云公交试运营[08-13]
- 浙江绍兴|“嵊州—越城”城际巴士悄然来到身边[08-13]
- 山东威海|滴水湾至大乳山定制观光巴士专线试运行[08-13]
- 广东佛山|非遗主题双层观光巴士“龙狮巴”亮相来源: 佛山日报 [08-12]
- 成都首个动态微公交上线,3元随约随到,5分钟接你上车[08-12]
- 河北廊坊|通勤定制快巴 串起双城生活[08-12]
- 贵州|电影《四渡》城市漫游主题巴士试运营[08-12]
品牌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