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村公路客运加收燃油附加费 泉州市区间客运今起涨价
今晨6时起,福建泉州市非农村公路客运加收燃油附加费0.01元/人公里。市内区间短途班线票价涨幅大多在0.5元/人—1元/人之间,个别线路如泉州至泉港峰尾专线涨幅为1.5元/人。
福建继2007年11月20日对全省公路汽车旅客运输票价加收燃油附加费0.01元/人公里后,此次再次启动油运价格联动预案,对非农村公路客运加收燃油附加费0.01元/人公里。福建泉州市市内区间短途班线票价涨幅大多在0.5元/人—1元/人之间,如泉州至泉港炼油厂专线加收0.5元/人,泉州至德化的普通班车、快运班车均加收1元/人,泉州至永春的普通班车、快运班车均加收1元/人,泉州至石狮专线加收0.5元/人。据泉州客运中心站售票处工作人员介绍,因为泉州至泉港峰尾专线原来实际执行的票价较低,本次加收1.5元的燃油附加费,实际执行票价由之前的10元/人调整为11.5元/人。该专线也是市内区间短途班车涨幅最高的。
省内客运线路按每百公里1元的标准加收燃油附加费。如泉州至厦门不同车型班车,各加收1元/人,泉州至福州不同车型班车,各加收2元/人。
据悉,福建泉州市各车站方面已在入口处、售票厅等地方张贴了“征收燃油附加”的告示牌。加收的燃油附加费也将直接体现在客车车票的票面上。全省农村公路汽车旅客运输(即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价格不变,仍按现行票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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