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三级以上客运站查体 设施人员配备不齐要降级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0日 00:00 作者:耿晶,谭森 来源:烟台日报
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山东省道路客运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运管处日前开始对烟台市三级以上30多个汽车客运站进行年度审验。
此次审验将严格复核各汽车站各项站务设施、服务设备、服务岗位的配备情况,二级及以上汽车站是否实行微机售票。对站务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不齐全,达不到相应站级标准要求的,予以降级处理,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根据山东汽车客运站收费标准,市运管处还将审验汽车客运站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复核旅客站务费收费标准,对旅客站务费收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对车站经营情况进行调查。
各车站“三位一体”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二级及以上客运站是否完全实行封闭发车和人车分流,是否配备安检仪、视频监控等设备,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也都是本次年审的重点。本月内,市运管处将组织人员赴各县市区实地对各车站进行审验。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08/1020/article_4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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